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巡查中发现,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场所内有不少老年消费者在集中收看关于某产品的“养生指南”宣传视频。

经检查,该公司向老年消费者播放的营养粉宣传视频中,存在“服用本公司营养粉可以促进细胞新陈代谢,提高细胞活力”“本营养粉可以提升心脏能量,清理血管垃圾,调节四高”,“养肝宁心安神”等包含暗示疾病治疗功效的用语。此外,上述视频还宣称涉案产品对心脑血管疾病人群、失眠群体、疲劳群体、糖尿病人群及糖尿病易患群体、记忆力下降人群、情绪不稳定人群及运动健身人群可以起到预防保健作用。
经调查,根据涉案产品的备案信息,该产品属于特殊膳食食用食品,具有一定营养价值,适用人群主要是运动人群,但并无任何预防、治疗疾病的功能功效。该公司在宣传中通过虚构治疗预防疾病功效,招揽老年消费者群体推销,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涉案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行为。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其作出罚款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以所谓“养生指南”“健康科普”名义,通过宣传视频向辨识能力较弱的老年消费者传递虚假功效信息,其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老年群体难以准确判断产品功能的真实性,如轻信虚假宣传则容易深受其害。该局依法对作出处罚,有力打击了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持续巩固“一老一小”群体保护执法成效,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守护“银发”人群消费安全的“铁拳”决心。
追求健康、有品质的生活是老年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为避开不法商家的“治百病、包有效”营销效套路,市场监管部门特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留意如下三点:一是了解“什么产品”。预包装普通食品外包装无特殊标志,保健食品具有显著的“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普通食品不具有任何特殊功效,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均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听清“什么宣传”。听清宣传内容,警惕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话术,注意分辨肆意夸大产品质量、成份、功效的“花言巧语”。三是知道“怎么维权”。留意所购产品是否依法标明原料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信息等,同时注意留存付款小票作为消费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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