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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这些农药兽药已全面禁用!看到请立即举报!

2026-08-05 17:43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袁梦葳

2026年,国家在农兽药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新规一文看懂。最新禁限(停)用农兽药,有哪些,以及触碰红线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后果非常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的农产品;

(三)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

明知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成都已经行动起来了!

为严厉打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成都多部门已联合开展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自2026年7月启动,至2027年3月底结束,聚焦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四大关键环节。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成都市已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