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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6-04-21 13:2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袁梦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2025年,遂宁市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依法处理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司法案件、行政案件,现将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福建某建设公司、遂宁某商贸公司、四川某商贸公司侵犯四川某科技集团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案情及处理

2025年1月,四川某科技集团公司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某建设公司、遂宁某商贸公司、四川某商贸公司停止侵犯其“路灯(景观常规杆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2330388486.0),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承建方福建某建设公司将涉案路灯作为道路改建工程配套设施一并交付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遂宁某商贸公司作为被控侵权路灯的图纸提供方,其无法证明图纸合法来源的委托加工行为属于专利法的“制造行为”,构成侵权;四川某商贸公司作为加工方,未尽到合法来源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综上所述,依法判决被告福建某建设公司、遂宁某商贸公司赔偿原告四川某科技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万元,四川某商贸公司在4.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根据各主体过错程度、行为性质及获利情况,分别确定相应赔偿责任,体现“过罚相当、比例协调”原则,高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是“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

二、射洪市人民法院办理黄某武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案情及处理

2021年6月,黄某武与王某萌制作假冒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舍得”防伪溯源二维码及“扫码领红包”页面。王某萌和敖某明知假冒,仍开发制作并利用深圳某公司商户号为其充值代发红包。黄某武指使其子黄某瑜成立东莞市某公司并注册商户号、申请域名,用于自行充值红包,合计发放红包40945个,金额363951.44元,王某萌获利16900元。案发后,深圳市某公司、黄某武分别主动赔偿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损失80万元、25万元并取得谅解。2025年6月,射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武、王某萌、黄某瑜、敖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本案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该案坚持“全链条”打击利用二维码数字手段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行为,有力遏制名优白酒制假产业链源头违法犯罪,体现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鲜明导向,对提升司法社会治理效能、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三、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黄某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

案情及处理

2021年8月以来,黄某某等人在未取得四川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制作假冒“舍得”注册商标防伪溯源二维码及验真网页30余万个,流向市场4万余个。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提出19条取证意见,对20余万条数据分析,精准定位侵权二维码源头。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促使黄某某等人主动赔偿105万元。射洪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对黄某某等人提起公诉,黄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聚焦酒企知识产权网络维权痛点,以异常扫码数据为突破口,依托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深度挖掘数据效能,精准打击商标侵权犯罪,帮助酒企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川酒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罗某灿、余某江等六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案情及处理

2019年以来,被告人罗某灿、余某江未经授权,雇佣工人旷某、雷某、钱某甲、钱某乙生产、销售假冒上述公司注册商标   油泵和喷油器共计1496110元。 2023年11月,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本案引导侦查,并及时将案情通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5月,船山区检察院对旷某等4名工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2025年5月,船山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罗某灿、余某江提起公诉,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罗某灿、余某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2025年10月,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对旷某、雷某、钱某甲、钱某乙分别处以800至1500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典型意义

川渝两地检察机关依托“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处罚协同”的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引导取证、追赃挽损以及行刑反向衔接方面共商共研,有效打击犯罪、消除“不刑不罚”盲区,对破解知识产权保护地域壁垒、提升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提供了经验借鉴。

五、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侦办陈某等人销售侵犯“NUNUNU”注册商标专用权童装涉嫌犯罪案

案情及处理

2024年9月,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接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遂宁市船山区有人在淘宝店铺大量销售假冒“NUNUNU”品牌童装,涉嫌侵犯三牛宝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研判后,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大数据研判与传统侦查手段结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制假售假窝点。2025年6月,专案组在福建福州和四川遂宁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生产、销售、仓储窝点7处,查获假冒“NUNUNU”注册商标的童装4.4万余件,缝衣机等制假设备30余套,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2025年10月,陈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通过互联网跨区域侵犯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案件,影响范围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行政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嫌刑事犯罪,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行刑衔接顺畅。利用大数据高效处置,对涉外知识产权“同保护”,对严重侵权“严保护”。该案的高效处理体现出行刑衔接机制的合力以及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有利于从源头打击侵权行为,有力维护商标权利人、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市场竞争秩序。

六、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阳某琼等人侵犯“耐克”“LV”等16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及处理

2026年1月8日,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查获带有“耐克”“LV”等16件注册商标标识的服装、帽子73065套(个),9个品牌的商标标识15469副,服装生产机器3台。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确认上述服装帽子均为侵权商品,货值金额5000余万元。经查,阳某琼等人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侵权产品,在淘宝、拼多多等网店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2026年3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依法侦办,摧毁链条,抓捕嫌疑人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通过“隐蔽生产、网络销售”侵犯涉外注册商标权利人、消费者合法权益,案值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和大数据分析等智能化手段精准固定证据,将“生产、仓储、销售”的严重侵权犯罪链条一网打尽,有效突破网络侵权案件隐蔽性高、取证难的堵点难点问题,高效率对涉外知识产权“同保护”,充分体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对外开放的积极作用。

七、射洪市市场监管局处理射洪市某鞋店销售侵犯“N”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及处理

2025年7月22日,射洪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店铺招牌中发现有半镂空“N”字样,在店内发现44双“N”字样运动鞋。经权利人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侵犯了权利人“N”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4356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侵犯了“N”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没收44双侵权运动鞋,罚款6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依托举报线索快速查处傍名牌、混淆市场的违法行为,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并处理、重点打击,彰显知识产权监管部门保护知识产权、优化竞争环境和创新环境的执法初心。(来源:遂宁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