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芳 记者 程伯全)为筑牢辖区肉类食品安全防线,排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6年8月26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贸市场专项监督检查,精准查处一起摊贩私自屠宰、售卖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辖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名猪肉摊贩售卖的生猪肉表面无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属于典型的“白条肉”。现场核查过程中,该摊贩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有效资质凭证,无法证明所售猪肉的来源及安全合规性。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实施当场扣押,固定相关证据。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摊贩所售猪肉均为自家养殖生猪私自屠宰所得。当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及畜禽屠宰相关规定,将生猪送至定点屠宰场统一屠宰,也未向相关部门申报动物检疫,擅自私自屠宰生猪后,将部分猪肉摆放至市场摊位对外销售,其行为已涉嫌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目前,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从严处置。
案件典型意义: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及猪肉产品,极易携带致病菌、寄生虫及各类有害物质,私自屠宰、上市销售的肉类缺乏专业检疫检测流程,存在极大的疫病传播、食源性疾病风险,直接威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次案件查处,充分彰显了岳池县市场监管部门紧盯乡镇农贸市场、严查农村食品安全乱象的坚定决心,以及对肉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通过精准打击私自屠宰、销售“白条肉”等违法行为,有效填补偏远乡镇、农村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进一步规范辖区肉类市场经营秩序。
同时,该案也为广大肉类经营者敲响警钟。所有肉类经营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坚决从正规定点屠宰场采购肉类产品,严禁采购、销售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肉类制品,切勿心存侥幸、违规经营,触碰食品安全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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