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邓兴政 记者程伯全)近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在某百货店陈列货架上发现有外包装标注有“CLINICAL THERMOMETER”“成人儿童腋下口腔测量体温计水银玻璃温度计”等内容的体温计 8支,该店通过其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网络店铺对外销售。
涉案温度计 图片来源:阆中市市场监管局
上述体温计的外包装均未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该百货店经营者现场不能提供上述体温计的医疗器械已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
该店涉嫌通过互联网经营未依法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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