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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2026-09-20 14:12来源: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袁梦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顺庆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9月20日,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恶意索赔类违法线索

重点征集假借维权名义实施的牟利敲诈类线索,正常合法的消费维权、打假维权不在此列。

1.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不以正常消费为前提,假借消费维权、打假维权名义,刻意抓取商家轻微经营瑕疵,通过反复投诉举报、恶意诉讼、网络曝光、恶意差评、上门滋扰纠缠等方式施压经营者,强行索要高额赔偿、敲诈勒索财物的行为。

2.通过夹带异物、调包商品、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交易凭证、录制虚假视频、虚构损害事实等方式,故意制造问题、伪造证据,恶意碰瓷索赔的行为。

3.针对餐饮、商超、食品、零售、服务行业等同类经营主体,假借消费维权、打假维权名义,团伙化、规模化、跨区域开展恶意索赔,使用固定模板批量投诉举报、集中牟利的团伙作案线索。

4.组织、策划、教唆、指使他人实施恶意索赔,长期以此为业、形成固定牟利链条的涉黑涉恶及关联违法线索。

5.为施压经营者私下高额和解、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行政复议、信访投诉、司法诉讼等救济权利,恶意消耗行政、司法资源的行为。

(二)强迫交易类违法线索

1.在消费购物、农贸市场、商超零售等民生领域,违背消费者意愿,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软暴力滋扰纠缠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付费服务的行为。

2.以低价诱导、虚假宣传、套路营销、捆绑销售等手段,设置消费陷阱,强迫消费者加价消费、充值办卡、接受不合理收费的违法乱象。

3.垄断区域市场资源,通过恶意阻拦、威胁恐吓、排挤打压等方式,强迫商户合作、强制交易、收取保护费,实施欺行霸市、操控价格的“市霸”“行霸”行为。

4.利用行业优势,强迫经营者接受不平等交易条件、强行分摊费用、限制正常经营和自由交易的违法线索。

(三)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

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以及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存在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等违纪违法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顺庆区市场监管领域以上问题的举报,由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5月‑9月:9:00‑12:00,13:30‑17:30;10月‑次年4月:9:00‑12:00,13:00‑17:00)。

1.信函举报:南充市顺庆区科苑街233号(邮编:637000)

2.电话举报:0817-12315、0817-12345

3.电子邮箱举报:sqtiequanxingdong@163.com

举报时请注明“黑恶线索征集”。

四、注意事项

(一)征集范围为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其他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征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不在征集范围内。征集到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核实。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反映问题,踊跃提供顺庆区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