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峻华 赵泽瑞)为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创新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手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主动作为,精心部署。制定印发《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局关于成立“暖城阳光餐饮”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专班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暖城阳光餐饮”工程项目建设动员部署会,引导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着力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通过相关培训,关注“暖城食安”手机APP平台,初步了解如何使用暖城食安APP,如何根据自己的身份使用相关的功能,查看相关的数据等。
突出重点,打造示范。以餐饮示范街、餐饮示范单位为突破口,动员部分具备条件的单位先行先试,监管人员上门服务指导,摸排情况,按照工作需求,配合做好基础调查,数据采集,端口对接等工作,以便共同配合安装工作。
摸清底数,统筹实施。结合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实际情况,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规模和类型,采用多种形式,全面摸查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查看是否有网、是否有网口、是否有摄像头接网口、业态类型区分等,做到摸清底数、精准施策。截至目前,摸排餐饮经营户862家,其中特大型餐饮单位1家,大型餐饮单位11家,中型餐饮单位48家,小型餐饮店678家,饮品店6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24家,养老机构食堂2家,医疗机构食堂2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38家,托育机构食堂3家,小餐饮备案48家,流动餐车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