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孙大勇 记者李甜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市级初评反馈问题整改,补强创建工作短板弱项,突出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天津市宝坻区食安办努力创新工作机制,运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栏”,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和各项创建要求落到实处。
检查现场
据了解,该监督栏分为“验收标准、检查表、结果记录表”三个部分:“验收标准”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内容,即应当做到的事项及标准;“检查表”是行业主管部门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的公示;“结果记录表”是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单位定期检查后的风险分级公示,体现该单位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同时,“监督栏”还公开了公众投诉举报电话。
根据部署要求,“监督栏”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使食品经营者对自身的主体责任和经营管理规范更加明晰,对存在的问题一目了然,起到即时警示作用。同时,也方便公众监督,提高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截至目前,辖区市级初评反馈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已经全部张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栏”,涉及的问题已经全部上栏公示。后期,宝坻区食安办将对该机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面向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推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