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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达标合格证,让海参有了“身份证”——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管局走进双兴商贸城,140余户经营者集中培训

2026-06-10 14:1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夏思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玉烊 记者 李卫东)“有了这张合格证,消费者扫码就能看到海参的‘来龙去脉’,买得更放心了。”近日,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大连双兴商贸城,为场内140余户海参经营者举办了一场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题培训会。这是西岗区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新规、推动“持证上市”制度在流通环节落地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规落地:海参上市须“带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起,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6大类食用农产品在进入市场销售时,应当附有承诺达标合格证。海参作为大连的优势水产品,被明确纳入管理范围。

承诺达标合格证上,需清晰标注产品名称、数量、产地、生产者或收购者信息、开具日期等内容,并由开具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公开承诺。简单来说,这张合格证就是海参进入市场的“身份证”,也是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的诚信保证。

(培训现场 图片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辽宁记者站)

“法律有要求,市场有需要,消费者有期盼。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每一位经营者都清楚:合格证怎么开、怎么查、怎么存。”西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培训现场,手持新版合格证样式,逐项讲解填写规范和查验要点,手把手教经营者操作。

培训进市场:服务送上门,政策讲明白

大连双兴商贸城是大连知名的海参交易集散地,场内海参经营业户达140余家,来自全国各地的海参在这里汇集、流通。针对经营主体多、来源渠道广的特点,西岗区市场监管局主动靠前服务,将培训课堂搬进市场,变“监管”为“服务”。

培训围绕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收取、查验、保存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操指导。本地鲜活海参,经营者应随货提供合格证,做到“一证一单、证货相符”;外地进入大连的海参,须逐批次查验并留存同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无法提供合格凭证的,市场开办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

“以前以为合格证就是一张纸,今天明白了,这张证是我们合法经营的‘护身符’,也是让消费者信任我们的‘定心丸’。”一位参训业户在现场表示。

(参训业户认真听讲 图片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辽宁记者站)

压实责任:三点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培训会上,西岗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流通环节监管职责,对140余户海参经营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亮证经营,批批带证。本地鲜活海参出厂(场)时必须随货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外地海参须提供同批次检验合格报告,确保上市海参手续齐全、凭证销售。二是建好台账,源头可溯。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海参的名称、数量、产地、供货者信息等,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确保每一批产品都能追得到源头、找得到去向。三是诚信为本,守法自律。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本质是诚信承诺。经营者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不购进、不销售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海参,共同维护大连海参的市场声誉。

一张小小的合格证,承载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传递着一份温暖的信任。西岗区市场监管局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抓手,通过“培训进市场、服务送上门”,让法规条文变成经营者手中的实操指南,让“持证上市”成为海参流通环节的新常态。

下一步,西岗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农(批发)贸市场、海鲜市场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落地,更要让每一根海参都带着‘身份证’走进百姓餐桌,成为大伙儿吃得放心的‘安心参’,让大连海参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叫得更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