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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九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2026-07-02 16:0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真实、经营环境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公布第九期典型案例,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流行线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该局执法人员近期根据举报线索,对襄阳北路100号201室店招为“吃生活”的餐饮店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酒类商品(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执法人员在自制饮品区域的冷藏冰箱内查见一盒浸在糟卤中的熟制基围虾,并在外送平台电子菜单中查见“熟醉罗氏虾(5只)”和“熟醉基围虾(6只)”两款菜品。经查,上述两款菜品的最后一道工艺均在低温条件下加工,且加工完成后即可直接食用,无需再加热,属于冷食类食品。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构成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罚款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在推出新品时仅考虑市场需求,忽视法定行政许可变更程序,其行为构成违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全行业的普遍性警示。各经营者应须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将合规管理融入新品研发和日常经营全流程,做到“工艺变,许可变;品种增,项目增”,确保经营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国锋食品经营部发布商品虚假信息案。2026年3月,该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上海国锋食品经营部第六分店在“美团”经营菜品时发布虚假商品信息。执法人员随即对位于百色路867-1号的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其在“美团”平台开设的网店“樟荣·沙县小吃”中,经营菜品“【三大金刚】鲜肉馄饨+笋干蒸饺+老面小笼包”及“非遗手工豆腐丸6个(汤羹)”时,使用“非遗手工”“荣获非遗证书”等宣传描述。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未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店内无员工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罚款行政处罚。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非遗”为营销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当事人在未取得任何部门认证且无非遗传承人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销售页面使用“非遗”相关描述,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食品经营主体应以此为鉴,做到宣传有据、诚信为本,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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