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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一起快餐店经营标签 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6-10-28 18:2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张阳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田元军)2026年9月,敖汉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敖汉旗新州某快餐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用于对外销售的预包装猪蹄未标注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摄现场照片,固定相关证据,于当日履行审批程序立案,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预包装猪蹄存放于经营场所,用于面向消费者经营销售,涉案猪蹄外包装缺少保质期标注,该情形不属于标签瑕疵。当事人经营标签未标注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该店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没收涉案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猪蹄。

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强制标注项目,直接关系食品食用安全。餐饮经营主体采购预包装食品时,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仔细核查标签标识,重点核对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等强制内容,杜绝采购、销售标签不合规食品。

下一步,敖汉旗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餐饮单位、网络餐饮后厨排查力度,紧盯预包装食材标签管理、进货查验等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对同类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以严格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