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华
江南大学李俏、孙泽南发表于《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的《合作社养老的实践形态与发展路向》一文,是农业经济学与农村社会学交叉研究的一项创新性成果。该文立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以合作社这一兼具经济与社会功能的基层组织为切入点,系统考察了其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实践形态、制度条件与发展限度。这项研究的核心贡献在于,将合作社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同时置于养老服务情境中加以审视,既拓展了合作社研究的既有边界,也为农村养老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合作社一直是国内外的研究热点,讨论议题广泛涉及合作社的本质属性、治理结构、实践类型、发展方向以及制度异化等。传统农业经济学多将合作社的核心功能定位于经济服务,其社会功能相对较弱,政治功能几无空间。但随着实践不断深入,合作社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其社会面向逐渐进入农村社会学的研究视野。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合作社虽具有企业属性,但因其目标不在于利润最大化,而是通过提供商品和服务为会员创造和增进社会福利,因而在本质上更接近社会企业。同时,合作社秉持诚信、开放、社会责任、关爱他人及回应周边社会需求等伦理价值,使其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具有不可忽视的补充性作用。
在实践层面,伴随全球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社员老龄化开始成为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并为其社会功能的拓展提供了现实契机。如日本农协不仅开展保险和保健事业,还涉足养老福利事业,组织农协成员探访和照料老年人、建造特别养老院等。在国内,合作社为空巢老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如江苏宜兴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通过水芹种植为老年人提供就业选择和社会福利;河北肃宁益源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灵沙乡通过发动老年人入社养牛来抵扣入住养老院费用;河南信阳郝堂养老资金互助社通过开展资金信贷业务为老年人分红等。该文将当前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将合作社的功能拓展与农村养老模式创新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既回应了既有研究长期聚焦经济功能而忽视社会功能的局限,也为农村养老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探索采取“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同年,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有条件地盘活供销合作社资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这些政策信号表明,合作社作为农村养老服务的组织载体已进入决策视野。该文能够在2022年就提出相应观点,体现出一定的政策前瞻性。
农业经济学视角关注合作社的经营结构、资源配置与收益分配机制,探究合作社何以具备参与养老服务的物质基础;农村社会学视角关注社区内部的社会关系网络、组织运作逻辑与互助传统,研究合作社何以成为养老服务的组织载体。合作社作为连接经济与社会、市场与社区的中介组织,有效贯通了不同学科视域,构成了观察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转型的一个理想窗口。正是基于这一交叉视角,该文深入揭示了合作社养老的运作逻辑、制度条件与发展限度,从而为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知识增量。(作者系江南大学商学院二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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