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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3期)

2025-12-07 12:59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夏思睿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5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94批次、不合格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台州市路桥区玲玲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仙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松蛋糕(冷加工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温州桥墩郑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郑永丰月饼,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集仕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台州回头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酱吐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南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望春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苔菜果仁月饼(苏式果仁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宁波市升阳泰商贸有限公司升阳泰宁波特产商场销售的标称象山芳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味油赞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象山芳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温州信心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温州信心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信心酱油肉(腌腊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信心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浙江兰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葚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波镇海印象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爱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月烧月饼(莲蓉蛋黄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宁波市鄞州潘火妹丽熟食摊销售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东店销售的菠萝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鲜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乔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味鸡小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乔西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海宁市硖石街道浙座山副食品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西湖茶叶市场杜德茶叶经营部销售的绿茶,吡虫啉、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杭州临安悠品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乐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

杭州临安浙皖农贸城明生蔬菜商行销售的芹菜,铅(以Pb计)、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1126

3.食品抽检合格—2025112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