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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食品生产新引擎 激发营商环境新动能

2025-11-30 16:5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夏思睿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以食品生产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制定出台《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工作措施(试行)》,创新构建食品生产领域信用分类监管新机制,推进信用监管与重点领域业务相融、信息相通、规则相联,通过监管方式创新持续作用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一是归集信用信息,夯实信用分类新基础。按照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与风险等级监管紧密相关,可持续获取、可量化操作的原则,依托各业务条线信息化系统,全面有效归集整合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形成用以直接或间接分析判断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食品安全信用记录。

二是构建指标体系,实施信用状况新评价。结合辖区食品生产领域现状和特点,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相结合,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两个维度,关联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中量化因素作为评价指标,建立符合实际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采取计分制对食品生产企业状况予以判定,从高至低分划分A、B、C 、D四个不同信用等级。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行信用差异新监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实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于信用等级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抽查,加强失信行为培训;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其进行责任约谈;对于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实施严管惩戒。

案例实施成果及影响

坚持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着力推动信用监管与重点领域业务相融合,积极探索构建食品生产信用分类监管新机制,促进食品生产信用监管的效能供给。

一是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落脚点,全面推动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有机融合,科学用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升双随机抽查监管效能,确保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取得实效,最大程度降低监管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为企业成长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是推进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参照总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型,结合食品类别、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结果等静态风险因素和日常监管、飞行检查、证后审查等动态风险因素,根据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抽检、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和信用分类信息之间的关联,让信用监管在重点领域管理、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得到充分应用。

三是探索与新型监督检查模式相互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于信用等级一般、较低和低的企业,针对性采取严格监管措施,更好地实现重点监管,对风险隐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打出协同监管的“组合拳”,迈出食品生产信用监管坚定步伐,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