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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安员全部上岗履责

2022-11-04 11:1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吕可意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庞起生 安红卫 张书勃)为深入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学习、监管人员下沉企业指导帮扶,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新规内容传达给辖区企业,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11月1日,全市31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98名食品安全总监、353名食品安全员全部上岗履责。

组织全员培训,奠定实施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规定》落实到位,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许可核查人员和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由食品核查专家对《规定》进行宣贯解读,全市234名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许可核查人员,314家食品生产企业共计718名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总计952人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对《规定》内容逐条进行解读,着重强调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承担的职责与具体工作方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和自查要求等内容,既提升参训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落实《规定》的业务能力,也提升监管人员督促企业精准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服务水平,为《规定》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落实人员设置,完善组织构建

按照《规定》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确保《规定》落地实施,截至10月31日,全市314家中、98家大中食品生产企业任命食品安全总监,全市所有企业全部任命食品安全员,任命食品安全员共计353名。11月1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部到岗上任履行职责。至此,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建立起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制度保障

按照《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细化《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安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分别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确保出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列入监管重点,确保实施效果

《规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后,衡水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总监、食安员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将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及守查保行动开展,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届时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监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对相关企业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通过强力监管,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