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2026年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培训暨药品法律法规培训会(第二期)。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执法人员及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营业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现场 图源:井研县市场监管局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海波就药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作动员讲话,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守药品安全底线。随后,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五章“药品经营”、第八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第十章“监督管理”及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等重点章节进行深入解读。在药品经营方面,重点讲解药品分类管理、购销记录管理、处方调配规范等要求,强调各药店要严格遵守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在药品价格和广告方面,详细解读药品价格制定原则、禁止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规定,要求各药店发布的药品广告必须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进行警示教育。

培训现场 图源:井研县市场监管局
培训还就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执法人员详细讲解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的相关政策,要求各药店在药品出入库时严格执行追溯码扫码工作,将扫码核对作为药品入库验收的必须内容,并及时将扫码信息上传至码上放心平台,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培训结束后,组织全体药械参训从业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知识考试,以检验培训成效。同时,对上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1月16日第四次修订版)考试成绩不达标的34名从业人员进行补考。

考试现场 图源:井研县市场监管局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提升井研县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药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井研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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