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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加强违禁渔获物管控工作

2024-07-04 11:3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戴正聪 连待待 王正心 邬玲东海于5月1日12时起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三疣梭子蟹、虾蛄、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青占鱼)、龙头鱼等八种野生活体和冰鲜海鲜被禁止捕捞。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以“市场不见违禁鱼”为总体目标,立足职能迅速响应,全面启动“一打三整治”禁渔期专项行动,严打休渔期非法违规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

该局重点做好源头管控,以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农贸市场为重点,日常巡查、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驻场优势,全体干部逐批下沉,源头强化违禁渔获物管控工作。

“在禁渔期间,我们成立了专班巡查组,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各菜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隔天晚上进行巡逻检查。针对各菜市场以及周边散户摊位,进行每周两次以上的抽查,保障海鲜类产品合法销售。”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作为江北区“一打三整治”暨海洋幼鱼资源保护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关注市场及外围厢式货车、三轮车等动态作业载体,开展拉网式检查,最大限度阻断违法渔获交易。

该局还积极宣传禁渔行动,组织开展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提升市场主办方、餐饮单位的禁渔意识和责任感,提高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多渠道营造禁渔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张贴禁渔海报40余张,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禁止捕捞的鱼类,首先会要求查看票据,在无法提供有效票据的情况下,便会转交给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