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李安琪 记者邱水英)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网络食品销售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7月17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培训暨警示约谈会。辖区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主体负责人及各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共计80余人参会。

会议伊始,全体参会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现场签订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会上,硚口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的问题,对辖区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了集中警示约谈,围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4号令《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核心制度与法律责任进行专题解读培训。重点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两大类主体的法律义务进行系统梳理,涵盖人员配备、资质审查、风险管控、信息公示、虚假宣传禁止、储运配送规范等方面,并结合近期武汉硚口、广西兴宁、江苏丹阳等地检察机关就新食品原料警示标注缺失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的真实案例,对124号令相关条款进行了逐项解读。针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误导性宣传等典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要求各经营主体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会议明确要求,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要切实做到资质真实有效、信息公示规范、宣传真实合法、储运配送可控、风险管控到位。平台提供者要严格落实审查登记、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六项核心制度,对入网商家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入网食品销售者要将新食品原料警示标注等信息公示情况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必查内容,杜绝将不适宜特定人群的产品包装为适合该人群食用的误导性宣传。
下一步,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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