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李飞 记者 李甜甜)记者从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执法办案,发布3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点餐。
案例一:某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冷荤类食品案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天津市武清区某餐饮饭店在外卖平台上架并销售酱牛肉等冷荤类食品。经核查,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未包含冷荤类食品制售,属于擅自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执法部门已依法对该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冷荤类食品制售属于高风险食品经营类别,需具备专用操作专间、严格消毒、温控及人员操作规范,未取得许可严禁经营。当事人线上销售超许可范围食品,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微生物污染、交叉感染等食品安全隐患。网络餐饮并非“法外之地”,必须坚持线上线下一致、许可项目一致。
消费提示:消费者点外卖时,可在商家详情页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无冷食资质却售卖酱牛肉、凉拌菜、卤味拼盘的商家,食品安全风险较高,请谨慎选择。如发现超范围经营行为,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
案例二:某餐饮店销售含新食品原料食品未标注提示信息案
基本案情:天津市武清区某餐饮店在网络平台销售“姜奶红枣炖桃胶”饮品,未按规定对新食品原料“桃胶”标注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限量提示。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网络食品经营信息公示的相关规定,已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桃胶属于国家公布的新食品原料,因婴幼儿、孕妇、哺乳期人群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依法必须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当事人未在网络页面予以说明提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权,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存在误导特殊人群消费的风险。
消费提示:购买养生炖品、网红甜品、含新食品原料类餐品时,务必留意页面是否标注禁忌人群、食用提示。孕妇、哺乳期女性、婴幼儿等群体,应避开桃胶等有限制要求的原料,确保饮食安全。
案例三:某烘焙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案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烘焙类网络餐饮经营者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可能造成病毒性肝炎、伤寒、痢疾等食源性疾病传播,尤其网络餐饮订单量大、覆盖范围广,一旦发生风险,波及面更广、危害更大。健康管理是食品安全最基础、最底线的要求。
消费提示:消费者可密切关注商家信息公示、从业人员着装及健康管理情况。如发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卫生条件差等问题,欢迎及时投诉举报,共同监督网络餐饮安全。
下一步,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聚焦 “幽灵外卖”、资质造假、超范围经营、卫生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坚持线上排查、线下核查、闭环处置,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和消费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全力守护全区人民群众网络餐饮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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