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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七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2026-08-11 16:1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网餐食品安全并公布第七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以警示经营者。

戴超(上海市宝山区阿超小吃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2026年1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事人阿超小吃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擅自将原先位于一楼的食品加工处理区搬迁至二楼,并在网络订餐平台对外制售热食类食品。当事人行为构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予罚款处罚。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核准的经营场所、设施布局和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擅自变更食品加工区域、扩大经营范围等行为,不仅扰乱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秩序,也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经营者如需扩展使用面积或调整食品处理区内的功能规划,应依法办理许可变更手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

上海行知渔翁餐饮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案。2026年2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部门下派网络监测线索,对当事人行知渔翁餐饮公司开展调查。经查,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2月1日期间,当事人为招揽顾客,加工制作蛇类菜品并通过网络订餐平台对外销售。当事人经营蛇类菜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餐饮经营者应主动遵守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该局将持续加强餐饮行业监管,对辖区同类门店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整治隐性售卖野味、食材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邯欣贸易有限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当事人邯欣贸易公司在网络订餐平台从事外卖业务。2026年4月24日,该执法人员对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一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即上岗操作。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第11.3.2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警告处罚。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餐饮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该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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