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预制调理肉制品案

2026-11-02 16:27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接到举报,反映辖区A餐饮店涉嫌无证生产加工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并作为原料销售给其他经营主体。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开展现场核查,虽未发现其存在涉嫌违法行为,但该店经营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B公司另在附近租用村民住宅,以“民宿”为掩护,暗中从事烤串类肉制品生产加工。该局随即联合属地派出所,对该民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见B公司将采购的原料经解冻、清洗、切割、腌制、穿串等工艺,生产加工成牛羊肉烤串、鸡翅中、猪油边等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共计5300余串并销售给其他经营主体,属于食品生产行为。经核实,该民宿并非经营住宿,而是纯粹的食品加工窝点,且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案中,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却擅自从事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并向其他经营者供货,属于无证生产。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image.png

现场查封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经营者:证照要齐全,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需先取得相应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切勿无证经营;人员要持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需每年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进货要留痕,采购食品原料应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到来源可溯。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消费者:在餐饮店消费时,留意经营者证照是否依法公示;对散装裸露的肉串等食品,观察加工环境是否卫生;如发现可疑加工窝点、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