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宏键 记者李二林)占地12.71亩,违规搭建养殖池95个,养殖污水外溢威胁河道——这是今年6月儋州市南丰镇一处牛蛙养殖场的真实场景。 8月28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南丰镇执法力量完成收尾整治,该地块已清理平整、回填复耕。这是儋州以“执法牵头+属地协同+环保督导”联动机制,依法整治违规养殖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6月,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乡镇执法一大队在常态化生态巡查中发现,南丰镇一处牛蛙养殖场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经查,该场未批先建,擅自搭建养殖池95个,违法占用土地12.712亩,且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取得取水许可,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养殖污水外溢,严重威胁周边河道水质与生态环境。
“未批先建、污水外溢,既破坏耕地和流域生态,也可能给周边食品安全带来潜在风险。”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问题后,立即启动执法处置程序,依法固定证据链,对违法养殖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养殖,限期完成清退、拆除、清理。同时建立“执法牵头+属地协同+环保督导”联动机制,成立专项攻坚小组,专人包案、动态跟踪、全程督办,多次上门普法释法,引导当事人主动配合整改。
在多方协同发力下,8月17日,当事人全面完成存量牛蛙清退,并拆除违规取水设备。 8月28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南丰镇执法力量开展收尾整治,对养殖地块有序清理平整、回填复耕。 目前,生态修复工作正稳步推进。
该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生态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田间、偏远区域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违法行为,深化部门联动共治,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从源头遏制乱象,守护儋州绿水青山。
普法提示: 开展水产养殖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取水用水应取得取水许可,不得擅自抽取河道地表水;养殖主体要建立健全兽药使用台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防止养殖废水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耕地开展违规养殖。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食品安全更需要源头守护。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违规养殖、非法排污、占用耕地等线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向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我们将持续关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