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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清网餐安”平台外卖专项行动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5-11-19 14:32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夏思睿

为加强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纠正平台外卖违法行为,保障外卖食品安全,现结合广西“清网餐安”平台外卖专项行动,公布第二批平台外卖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查处李某伪造小餐饮登记证从事外卖经营活动案

2025年7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美团平台外卖店名为“德国烟熏烤猪肘(某店)”公示的《营业执照》为“某农资经营部”,经营范围是农药和化肥,但却经营“德国烟熏烤猪肘饭”。经查,该外卖店实际经营者李某为个体经营户,持《小餐饮登记证》,其通过抖音请人代办上传的《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登记证》均非本人所持证照,《小餐饮登记证》为伪造。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未公示真实《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登记证》的行为,下达《行政执法告诫书》。2025年7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桂林市秀峰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入网经营、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5年3月19日,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检查时发现,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外卖平台上同时经营3家店铺所上传的许可证照与实际经营信息不符,且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发现3瓶“周记老兵剁辣椒”等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秀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涉案过期产品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海市银海区某餐饮店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入口处未安装有害生物防治设施案

2025年7月15日,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时发现,银海区某餐饮店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入口处未安装有害生物防治设施的行为。银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河池市宜州区某餐饮店向消费者提供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案

2025年,河池市宜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宜州区某餐饮店向消费者提供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宜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崇左市凭祥市某外卖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

2025年6月18日,崇左市凭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检查时发现,凭祥市某外卖店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经查,现场发现该店厨房冰箱内存放的“泡椒鱼皮”“香煎鸡排”等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凭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巫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