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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开展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行政指导

2025-04-01 17:1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戴正聪 连待待 王正心 邬玲)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部分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座谈交流暨行政指导会,进行需求问诊,合规把脉,明确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实施“总部+门店”一体化监管机制,形成责任共担、信用捆绑、处罚到人的穿透式监管模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姚画参加会议并作部署。

行政指导明确,总部包括且不限于集团总部、品牌总部、区域总部等;门店包括直营店、合营店、加盟店等连锁经营模式的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行政指导要求,总部建立覆盖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门店(以下统称“门店”)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总部+门店”统一准入、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自查、统一应急处置的“五统一”要求。

统一准入。总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小餐饮店登记),并按照核准经营项目合规经营。统一管理。总部负责对所有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总部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求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完整的培训考核机制、实时动态的报告制度。统一制度。总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制度,要求有风险管控制度、全过程管理制度、标准化作业规程。统一自查。总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总部和门店常态化的自查机制,要求建立自查制度,明确自查方法、问题整改闭环。统一应急处置。总部负责对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的统一监测和牵头处置,要求建立监测系统,快速响应处置,配合监管调查。

知味观、外婆家等10家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在省市场监管局接受行政指导,其他60余家企业总部由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题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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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召开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行政指导会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日前,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行政指导会。市饭店餐饮行业协会以及“菲滋”“妈妈菜”“原製原味”等9位品牌负责人及门店管理者参会,并围绕行业规范发展、妥善处置舆情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会上,该局餐饮处相关负责人主要围绕食品安全舆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结合餐饮连锁企业许可、核查、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讨论和分析,要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立即开展对所有门店的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避免“重扩张轻管理”的短视模式,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强化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对照“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许可现场核查表”,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将食材采购、员工培训、操作流程等纳入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强化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联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进行有效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