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业务。随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全面实施,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摸底排查、上门指导、政策解读等方式,有序推进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政策宣贯与办证督促工作,确保新规平稳落地。

目前距离过渡期结束已不足四个月,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提前部署,全面开展相关国家标准宣传,并通过摸底排查掌握辖区运输经营者底数,精准对接企业办证需求。据介绍,该局已完成对辖区内涉及罐车运输液态食品企业的初步摸排,正在逐一对接、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我们主要是帮助企业把材料准备规范,比如运输容器的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些,避免企业因为材料问题跑冤枉路。”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指导,协助企业完善运输容器管理和食品安全制度,为后续集中办证打好基础。对于在摸排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对政策理解不透、材料准备不齐全等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解答和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达到许可条件。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辖区内凡涉及罐车运输相关液态食品的经营者,应尽快梳理运输业务情况,提前准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容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容器照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等材料,于今年7月1日前向该局申请办理准运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运输容器检验合格证明须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容器照片需清晰反映罐体标识、容积等关键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涵盖容器清洗、运输过程控制、记录留存等环节。
据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配套的重要制度设计,旨在填补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领域的监管空白,构建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实施许可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运输容器卫生状况、运输过程控制、承运方资质等进行有效把关,最大限度降低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
下一步,该局将在继续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的同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动配合,在过渡期内持续开展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帮助更多企业顺利完成许可办理。过渡期满后,该局将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运输、伪造记录、未履行查验义务等违规行为,保障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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