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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起实施

2026-05-30 14:1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郭敏 张华清)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项新举措: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守护成长”提升行动,聚焦进一步压紧压实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提升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安全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出席并对有关情况作介绍,回应各界关切。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孙会川说。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6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规定》向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让孩子们吃得更健康吃得更安全,既是幼儿园最基本的主责主业,也是监管部门的初心使命。

在筑牢幼儿园食品安全防线的同时,婴幼儿辅助食品监管同步升级。婴幼儿辅助食品,指的是为6~36月龄婴幼儿提供的特殊膳食食品,主要包括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等。

孙会川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最高风险品类进行重点监管。该类产品近5年抽检合格率均在99.5%以上,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稳定。但在孩子的健康面前,监管再严格也不为过,任何风险隐患都不容忽视。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推进17项任务,目的在于严把5道关口:一是严把准入关。修订发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提高门槛;对现有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合规核查,不合规的一律整改。

二是严把能力关。督促企业健全培训考核机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监管部门将随机抽查考核,不合格的,该培训的培训,该换人的换人。

三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根据新国标要求,明确禁用蜂蜜、辐照原料、氢化油脂等原料。

四是严把执法关。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对虚假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

五是严把共治关。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政企协同、多方发力,织密安全防护网。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打击未按规定生产、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还将分批曝光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亮剑。让违法者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还要让他们在市场上、行业里声名扫地、寸步难行。

孙会川表示,在此,要郑重告诫相关企业,婴辅无小事,安全大于天。绝对不允许把成本压缩在安全上、把利润建立在风险上。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孙明春、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和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新闻发布会由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主持。